1.招标条件
南浔塘北单元CX-02-01-10H号地块项目已由湖州市南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以2311-330503-04-01-744887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南浔塘北单元CX-02-01-10H号地块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224643.09万元,工程概算224634.5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120646.295万元,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105501㎡,总建筑面积 308890㎡,其中地上面积220991.15㎡,地下面积87898.85㎡。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高层住宅、小高层住宅、多层住宅、商业、配套等土建、市政景观、装修及指导性道路(桥梁)等配套工程。地面建筑功能******幼儿园、配套等。配套包括社区用房、室内体育健身用房、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物业管理经营用房、公厕、配电房、开闭所、门卫、消控室、E邮柜、垃圾清运房、垃圾收集站、垃圾分类站等;地下室配建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储藏室及相关设备用房等,建设地点: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塘北单元,北至强华路、东至现状公寓、西至丁家港、南至318国道。
2.2招标范围:包括土建、公区装饰装修、室内批量精装修、幕墙、电气安装、智能化、消防、暖通、亮化、市政、景观配套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17930.1992万元。
2.3施工总工期:1033日历天(从接收第一块场地开始,以项目工程部现场书面通知为准,不包括投标人开工准备及临时设施搭设时间,此部分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在开工之前完成)。
总工期含法定节假日及农历新年等休息时间 ,节点工期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必须出具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 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职称: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高级技术职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仅限于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或园林建筑或环境艺术或园林工程或古建筑园林专业;
□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 3.8建造师证书及B类证书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建造师证书和B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 名,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1 年 12 月 4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R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7080/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2 月 4 日 9时 3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7080/TPBidder/memberLogin)。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南浔区适园西路585号地 址:湖州市吴兴区总部自由港A幢16楼
联 系 人: 陆萍 联 系 人:孙奇良、张欣欣
电 话:******电 话: ******
邮 箱:/ 邮 箱: ******
2024年11月12日
******办公室 监督电话:******
8.其他:
8.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8.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3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4年11月6 日至2024年11月11 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