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元阳县库区村寨发展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4-03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C2025-C2-00824-GYZB-0008
项目名称:元阳县库区村寨发展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108.55
最高限价(万元):108.008824
采购需求:元阳县库区村寨发展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含浪滩坡上寨村产业路、黄草坪村产业路 2条产业路的路基、洞工程及黄草坪村公共设施建设。具体如下: 1、浪滩坡上寨村产业路:路线全长 2482.717m,路基宽度 4.5m,设置涵洞2道。 2、黄草坪村产业路:路线全长 1925.191m,路基宽度 4.5m,设置洞5道。3、黄草坪村 (1)新建彩钢瓦大棚 黄草坪村现有公棚为钢结构彩钢瓦大棚,经长久使用,结构老化严重,急需对公棚进行改造处理。拆除原有大棚,新建二层活动室,剩余空地重新建彩钢瓦大棚。新建大棚为钢结构2 / 7建筑,建筑高度为 3.3 米,建筑面积为 286.77 平方米,基础形式:独立基础,立柱:钢管柱,屋架为钢架,屋架上布设屋面钢檩条;屋面板:彩钢瓦;大棚外围为开放式,不做其他设计。 (2)新建活动室 建筑层高 3.6 米,建筑总高 7.2米,建筑总面积:178.02平方米,设计年限:50年,抗震设防要求:抗震 7 度,防雷等级:三类防雷;耐火等级:四级;活动室采用砖混结构,基础形式: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墙厚均为 240mm 免烧砖:门垛宽为120mm;两种材料的墙体交接处,应根据饰面材质在做饰面前加钉金属网或在施工中加贴玻璃丝网格布(宽 500mm),防止裂缝。(备注: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18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3-24 06:00至2025-03-31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4-03 14: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5-04-03 14:3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交警大队院内开标室(元阳)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元阳县库区村寨发展产业基础设******银行转账、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04-03 14:30 其他:1、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没处于财产被冻结状况;新成立供应商提交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可以提供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成功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新成立供应商可以提供情况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查询为准,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承诺)。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磋商申请人使用保险/保函替代投标、履约保证金,支持磋商申请人基于成交项目进行应收账款融资。磋商申请人可登录【红河州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进行了解。直达链接:******/luban/finance/honghe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网站信息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信息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办公室
地址:元阳县常青路1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观澜路水岸郦城10栋2单元6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锐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