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合作框架协议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0日止),具体如下:
公示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30元/块板/年 | 30元/块板/年 |
综合得分 | 67.60 | 61.0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管理局
联系电话:******
联系人:彭先生
******管理局
日期:2025 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