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乌兰察布卓资县复兴35kV输变电工程等五项工程10kV临时电源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wdcg-2025-4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乌兰察布卓资县复兴35kV输变电工程等五项工程10kV临时电源施工
******银行贷款
3、项目地点:乌兰察布市
4、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20日内竣工。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并符合国家相关专业的其它验收标准
6、安全要求:符合国家电力工程安全验收标准,并符合国家相关专业的其它验收标准
7、本次招标内容及分包情况: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要求详见附件1采购明细表及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1)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两份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如投标人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显示,该投标人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投标人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
(3)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投标人无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投标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查询方式:“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查询窗口输入查询企业名称,在查询省份范围中选择“全部”,将查询结果截图。
5、在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当事人”为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多于三年或不选裁判日期均可)。
******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发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
7、信誉要求:
(1)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在招标人其他工程中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无法实现工程建设的质量目标。
(2)开标日前两年内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分包工程的行为。
(3)开标日前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8、投标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并需提供《关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五级、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注:有意投标的单位均可踊跃参加报名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通用资格及专用资格的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82)”进行注册,未注册的申请人需在报名时办理注册。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24日至2025年03月31日下午******集团电子商务系统》(impc.e-bidding.org)在线递交报名资料和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1)具体流程为:登录投标管家→查看采购信息→我要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对应信息,并上传资料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平台联系电话:400-080-9508 (客服工作时间:周一~周五9:00-17:00)。
(2)投标人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之前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的企业需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
3、报名时所需资料:需提供下列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本人办理相关事宜,授权书中必须明确项目名称、标段号、并附授权人、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格式详见附件)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
(4)专用资格要求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资格性要求提供的截图;
(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资格性要求提供的截图;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资格性要求提供的截图;
(8)投标人需提供《投标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9)公告附件的相关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说明:
1.报名资料如无法查真,需由投标人提供有效查询路径。
2.在报名阶段,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等资格要求进行严格的真实性核查;经核实存在资格证明材料造假或信息不实的,招标人将参照公司《物资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3.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需按照公告要求顺序排列,加盖公章后整体扫描为pdf格式上传,不接受doc、图片形式的报名资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报名资料一律退回。
4.为保证投标人顺利报名成功,请投标人尽早上传报名资料,因资料审核未通过,投标人不能及时上传更正报名资料,导致的报名不成功,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
******集团电子商务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集团电子商务系统”将不予接收。
2、投标人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登录【中招互连】APP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功能(如果投标人使用A手机号码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需要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
五、资格审查
******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不全、不合格的或资料模糊不清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六、投标文件上传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上传时间2025年03月24日~2025年04月1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解密时间开始时间:2025年04月1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七、解密方式及开标地点
解密方式:远程解密,投标人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通过登录【中招互连】APP进行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提前30分钟等候在开标电脑前准备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需保持手机正常使用或电脑网络通畅)。
******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二楼开标室
联系人:塔拉
联系电话:******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通知。请投标人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沟通联系解决(电话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界面底部),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八、招标费用:
1、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招标文件。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每标段每家投标人需在线向电子交易平台缴纳电子投标服务费400元。
3、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费:中标供应商需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中标总价的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户 ******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031131
行 号:******1951
发票: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1楼12号窗口换取发票(开票前可先拨打电话:0471-******确认是否可以开具发票)(中标单位汇款时请务必公对公转账并备注:代理机构名称及开标日期)
注: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公告发布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代理服务费,场所服务费的缴纳,如未按时缴纳费用将按照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九、公告发布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集团电子商务系统》(impc.e-bidding.org)、《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
地 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
联 系 人:张宏伟
联系电话:******
监 督 ******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供电分公司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天府花园四期3号写字楼1211室
联 系 人:申俊杰、何磊、陈志强
电 话:******、******、******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