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25-2026年校园医务合作项目(第二次),诚挚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遴选,有关事项如下:
1.遴选条件
******************************学院)。项目已具备遴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遴选。
2.项目概况与遴选范围
******街道。
******学校教职员工及学生提供在校期间全天候的基本医疗卫生保障、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以及急救医疗保障服务。详细内容请参照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2.3 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响应人医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执业医师执业证、执业医师资格证等执照/证书。
3.2 业绩要求:近5年(在2020年4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响应人至少具有1个单一合同金额(含税)20万元及以上已完成的医务服务相关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和项目完成证明文件,项目完成证明文件为验收文件或结算单或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
注:①项目完成证明文件应能体现与合同的对应关系,验收文件或结算单须加盖合同甲方或项目业主单位公章。业主书面证明文件须由合同甲方或运营使用单位(可为其分公司)出具,前述甲方(或运营使用单位)的部门、处室、项目部等提供的证明文件均不予认可。
②响应人提供的业绩合同涉及多个专业或多项实施内容的,其符合上述业绩类型要求的实施内容部分的金额应达到规定业绩金额要求,且证明材料应能体现该部分实施内容的合同金额。
③响应人资质若存在承继或转移情况,在提供原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类似业绩项目业主认可其业绩相应转移的证明文件;如是联合体业绩,响应人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且该响应人在联合体协议中的工作内容须符合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同。
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响应人公章。证明材料须体现满足以上要求的内容,涉及业主<或发包人>书面证明的,还须盖有业主公章,否则不予认同。
3.3 财务要求: 无。
3.4 信誉要求:不存在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八条规定的响应人限制响应情形。
3.5 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无。
3.6 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遴选文件的获取
******集团电子商务采购平台(******:1443)本公告后下载。
4.2 遴选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遴选文件获取的方式。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管理中心(成都市双流区梓州大道6699号成都地铁1号线红星路停车场综合楼4楼本项目开标室)。
特别提醒:该中心位于地铁停车场内,可驱车或出地铁1号线五根松C口后步行前往(步行约需20分钟),请响应人合理安排时间,并携带招标采购公告或招标采购文件以便门岗核验。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遴选人不予受理。
5.3 未按本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服务中心(******/)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学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红花堰北一路176号
邮编:610066
技术:李老师 电话:028-******
商务:余老师 电话: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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