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龙江河岑巩县注溪镇后院至思旸镇坪坝河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已由贵州省水利厅以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潕阳河流域防洪能力提升三年工作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黔水办〔2024〕17号批准建设,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0,招标人为岑巩县河道服务站。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岑巩县 岑巩县注溪镇。 | ||||||||||||||
2.2 建设规模:一、工程建设任务和规模:(一)本工程任务为防洪,保护注溪镇哨坪村、小堡村、周坪村、思旸镇磨寨村、马院村、瓦窑村6800人、耕地6700亩。(二)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贵州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基本要求》,确定保护乡镇按10年一遇(P=10%)洪水标准设计,保护农田按5年一遇(P=20%)洪水标准设计。(三)工程综合治理河段总长为14.74km。二、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设计:(一)工程防护等级为Ⅳ等,堤防工程级别为5级。工程主要建筑物按5级设计,次要建筑物和临时建筑物按5级设计。(二)保护河段采用新建直立式格宾石笼生态式防洪堤。(三)主要建设内容为:本工程综合治理总长度为14.74km,其中新建格宾石笼防洪堤8.501km(其中左岸4.943km,右岸3.558km),河道清淤14.74km。 | ||||||||||||||
2.3 合同估算价:******元。 | ||||||||||||||
2.4 勘察设计服务期:365天 。 | ||||||||||||||
2.5 标段划分:龙江河岑巩县注溪镇后院至思旸镇坪坝河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 ||||||||||||||
2.6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阶段、招标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测设计及后期相关服务工作。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经济补偿。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04日 00时00分至2025年04月24日 13时2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5.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6.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24日 13时2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6.2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 ||||||||||||||
8.其他 | ||||||||||||||
其他补充说明:1、项目总投资:******.00元,本次招标合同估算价:******.00元。2、网上公告模板无法修改,具体内容以下载的招标文件公告为准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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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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