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局《关于发布<建******有限责任公司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搬迁工程项目(重新报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搬迁工程项目(重新报批)
******有限责任公司
******街道白洋村
二、公示内容
******有限责任公司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搬迁工程项目(重新报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
2、公示时间:2025年3月24日-2025年4月11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郑经理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