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县2025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危桥改造及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盘山县2025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及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85发布日期:2025-04-01
项目地址
******街道。盘山县2025年农村公************街道、坝墙子镇、沙岭镇、古城子镇。
招标人名称
盘山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名称
盘山县2025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 危桥改造及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项目编号
************85
资金来源
省本级预算资金:50.00%,区(县)预算资金:50.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4681.4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盘山县2025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拆除重建桥梁149米/4座。盘山县2025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钢护栏设计全长5080米/22项。盘山县2025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设计里程111.3公里。
一标段
标段(包)名称
盘山县2025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危桥改造及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盘山县2025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及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标段(包)编号
************85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施工
投标人资质条件
①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须具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和“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盘山县2025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拆除重建桥梁149米/4座。盘山县2025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钢护栏设计全长5080米/22项。
投标保证金
6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2025-04-30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2025-12-31
标段(包)开标地点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惠宾街115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1.近3年(指交工验收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内,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80万元(含)的单座中桥及以上公路桥梁工程(新建或改扩建或维修改造(含拆除重建)或修复养护)的施工,或1个公路土建工程中包含1个合同金额不小于80万元(含)的单座中桥及以上公路桥梁工程(新建或改扩建或维修改造(含拆除重建)或修复养护)施工,且工程验收质量合格。 2、近3年(指交工验收时间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内,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40万元(含)的公路交安设施钢护栏(新建或改扩建或维修改造(含拆除重建))的施工,或1个公路土建工程中包含1个金额不小于40万元(含)的交安设施钢护栏(新建或改扩建或维修改造(含拆除重建))的施工,且工程验收质量合格。]
合同估算价
661.937787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04-01 08:00至2025-04-09 17: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4-23 09:0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递交地址
1、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地址: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上传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5-04-23 09:0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本项目以电子开标为主。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上传投标文件。开标当日,投标人按网站开标指示进行解密,同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限内完成解密工作(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再接收
评审办法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办法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4、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5、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1)公示制度: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2)投诉处理: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监督部门
盘山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吴继业
监督部门电话
******
招标人
盘山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
盘锦市盘山县
联系人
林越泛
电话
******
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
******街道工业街天龙五金汽配城5#16
联系人
于建梅
电话
******
邮箱
******
公告源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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