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进一步规范管理工作,根据区级非遗入省库相关规定,结合前期工作梳理情况,现对我区已公布的第一批至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10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函、来访等形式反映情况。接待来电、来函、来访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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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崇川区非遗保护中心(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北路169号)
附件:
1.崇川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汇总表
2.崇川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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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