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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城北片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造价服务招标公告

砚山县城北片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造价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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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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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城北片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造价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砚山县城北片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造价服务招标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21.0% 贷款 79.0% 外资 %
建设规模: (1)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污水处理厂规划总用地约23770.14㎡(35.66亩),建构筑物总建筑面积7116.48㎡,其中:构筑物建筑面积4555.88㎡,建筑物建筑面积2560.60㎡,并配套室外及附属设施等。拟建污水处理厂一期处理规模为5000m3/d。 (2)配套污水管网工程:项目规划建设污水管网、圆形污水检查井、圆形污水沉泥井、中水回用管;新建污水提升泵站120.00㎡,用地约700㎡(1.05亩);以及道路路面拆除、沥青路面恢复等相关工程。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其它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5-03-24 00: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改革局******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 王永菊
办公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经办人: 许靖瑶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01001
标段名称: 砚山县城北片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造价服务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03-28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04-16 08:30
开标地点: (砚山县)开标一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50.76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1)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污水处理厂规划总用地约23770.14㎡(35.66亩),建构筑物总建筑面积7116.48㎡,其中:构筑物建筑面积4555.88㎡,建筑物建筑面积2560.60㎡,并配套室外及附属设施等。拟建污水处理厂一期处理规模为5000m3/d。(2)配套污水管网工程:项目规划建设污水管网、圆形污水检查井、圆形污水沉泥井、中水回用管;新建污水提升泵站120.00㎡,用地约700㎡(1.05亩);以及道路路面拆除、沥青路面恢复等相关工程。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二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造价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对本项目报名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事务所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 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土木建筑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中级技术职称,必须注册在本单位(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费凭证等扫描件);财务审计负责人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费凭证等扫描件)。并且在今后本项目造价咨询和财务审计过程中非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需提供承诺书,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业绩要求:
其他: ******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或破产状态,牵头单位需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新公司提供公司成立之日起的财务状况)。(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要求:拟派的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得少于6人(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不得少于4人,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不得少于2人)。驻场造价土建类专业人员不得低于1人,驻场造价安装类专业人员不得低于1人,财务专业驻场人员不得低于1人(注册单位须为投标单位名称,并在有效期内,注册证书若未载明有效期,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注: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需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提供社保缴费凭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投标人信誉良好,投标人无失信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2022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项目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1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5-04-16 08: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造价招标)砚山县城北片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2)(1).pdf2025-03-21 10:21:23
2造价招标公告.pdf2025-03-21 10:20:01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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