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G1111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鹤岗至苔青段工程项目ZP1(A部分)合同段A1工区2025年度安全物资第二批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凡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G1111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鹤岗至苔青段工程项目ZP1(A部分)合同段A1工区2025年度安全物资第二批次采购项目。
2.2采购项目编号:JT-XM-JJCG-HW-202504-0232。
2.3项目概况:位于鹤岗市与伊春市交界处,地处平原微丘区,本标段起点位于鹤伊高速K2+300处,终点位于鹤伊高速K22+000处。起讫桩号为K2+300-K22+000,全长19.7km。
2.4本项目采购范围及标段划分:安全物资采购,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即A1合同包。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合同包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 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
A1 | 安全防护围栏 | 宽3*高1.8m金属制品 | 600 | m | 185 | 1,095,100 |
前方施工减速慢行安全警示牌 | 边长0.8m三角铝牌子 | 30 | 个 | 305 | ||
限速行驶安全警示牌 | 直径0.8m铝牌子 | 20 | 个 | 500 | ||
施工现场佩戴安全帽安全提示牌 | 宽1.5*高1m铝牌子 | 10 | ㎡ | 305 | ||
前方施工减速慢行安全警示牌 | 宽1*高0.5m铝牌子 | 20 | 个 | 302 | ||
安全警示牌 | 宽1.2高2m铝牌子 | 30 | 个 | 400 | ||
施工安全警示牌 | 宽1.2高2m铝牌子 | 45 | 个 | 302 | ||
施工安全警示牌 | 宽1.2米高0.8m铝牌子 | 50 | 个 | 500 | ||
料仓安全宣传标语牌 | 宽0.8*高2m铝牌子 | 50 | ㎡ | 230 | ||
减速慢行安全警示牌 | 宽0.8*高0.6m铝牌子 | 30 | 个 | 200 | ||
安全提示牌 | 宽0.8*高0.6铝牌子 | 20 | 个 | 200 | ||
注意安全安全警示牌 | 宽1*高0.8m金属制品限高4.5米安全警示牌 | 30 | ㎡ | 230 | ||
安全警示牌 | 宽2*高0.8m铝牌子 | 40 | ㎡ | 150 | ||
安全宣传标语牌 | 宽1.2米高2m铝牌子 | 80 | 个 | 560 | ||
安全宣传标语牌 | 宽3*高2.5m铝牌子 | 30 | ㎡ | 250 | ||
安全宣传标语牌 | 高1.6*宽1.2米铝牌子 | 16 | ㎡ | 560 | ||
安全宣传标语牌 | 宽1.5*高1.5m铝牌子 | 20 | ㎡ | 560 | ||
安全宣传标语牌 | 高1.2*宽1m铝牌子 | 30 | ㎡ | 240 | ||
安全宣传标语牌 | 高3*宽2m铝牌子 | 32 | 个 | 1225 | ||
交通反光牌 | 直径0.8m铝牌子 | 15 | 个 | 280 | ||
限速圆牌 | 直径0.8m铝牌子 | 30 | 个 | 335 | ||
施工三角牌 | 边长0.8m铝牌子 | 26 | 个 | 310 | ||
塑料水马 | 高0.7*长1.3m硬塑料 | 3000 | 个 | 144 | ||
防撞桶 | 直径0.5*高0.8m硬塑料 | 700 | 个 | 136 | ||
机械操作规程安全提示贴 | 宽70*高60cm贴纸 | 300 | 张 | 65 | ||
导流板 | 宽35*高110cm硬塑料底座加固,反光贴 | 1500 | 个 | 122 | ||
注:①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或等于最高限价,且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或等于各项单价最高限价,否则按否决竞价处理。 ②以上数量为计划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数量进行计量和结算。 ③最高限价包含货物价格、运费、装卸费、税金及增值税附加(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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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交货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6交货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信誉要求:
3.2.1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查询方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输入企业名称-点击下方企业名称-截图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查询方法:“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不得限制省份。
3.2.3近三年(2022年04月01日~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日)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查询日期在采购公告发布之后至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的期间均可)。
查询方法:中国裁判文书网-高级检索-全文检索(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裁判日期为采购公告要求时间。
3.2.4供应商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中被列入供应商信息→诚信/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的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竞价。供应商须提供公告发布之后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的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查询方法: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供应商信息-诚信/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输入企业名称。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价。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否则,相关竞价均无效。
3.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10日09时00分至2025年04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已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注册并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的供应商直接在线点击“我要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需在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点击“注册及CA管理”,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后方可开展全流程电子招采活动。CA数字证书线上办理,咨询电话详见门户网站下方。
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费,若出现任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5.3采购文件工本费:不收取
6.竞价保证金
6.1竞价保证金的金额:15,000元人民币;
6.2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5日08时00分;
6.3竞价保证金递交方式:电汇。
注************银行账户,
(2)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自动生成,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合同包的账号均不相同。
(3)为保证采购活动完成后及时退还保证金,汇款前,供应商应按提示填写准确的汇款方信息(包括汇出行账号、地址、联系方式等)。
(4)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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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资格申请文件递交及审核
7.1递交资格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5日09时00分;
7.2资格申请文件审核时间:2025年04月15日09时00分至2025年04月15日10时00分;
7.3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在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资格申请文件电子版(PDF版)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7.4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无竞价资格。
8.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8.2最高限价:1,095,100元人民币(注: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
8.3竞价时间:2025年04月15日10时00分至2025年04月15日11时00分。
9.确定成交供应商
9.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9.2本次竞价采购为锁价采购,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变。
9.3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未通过履约能力和价格核查或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可以按电子竞价平台推荐的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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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或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11.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12.其他
本项目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实行全流程电子招采,注册、CA办理及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门户网站下方技术支持电话。
13.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安区红旗镇兴安制梁场八达路桥A1工区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殷女士
电话:******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哈五路六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451-******
14.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风险防控部 ?????????
联系电话:0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