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THH******(JC02);
******管理中心智能外呼平台系统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2.供应商地址:南通市环城南路88号;
3.成交金额:5.2万元/年;
4.评审总得分:93.5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管理中心智能外呼平台系统服务;
2.服务范围:按照客户工作内容,自动进行电话或短信服务,帮助客户完成满意度调查等日常工作任务。
************街道名称、电话人数、样本有效数、号码有效率、网格知晓人数、网格化工作知晓率、对网格工作满意人数、对网格工作满意率等内容。月度报告需包含调查分******街道号码有效率、网格知晓率、满意率排名一览表,包******街道名称、电话人数、样本有效数、号码有效率(排名表)、网格化工作知晓人数、网格化工作知晓率(排名表)、对网格工作满意人数、对网格工作满意率(排名表)等内容,并提供分析图表、网格核查情况总结及后期工作建议等文字报告;中标人服务过程中外呼接通率如果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需采取相应措施提升接通率,包括但不限于采用人工外呼等方式。
4.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3年,合同按年度(期限12个月)签订,单年度合同履行期满且服务评价合格的,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服务期内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合同签订生效后,具体进驻服务时间以采购人单位书面通知为准;本项目服务期内,因政策性变化等原因致使下一年度采购人无需继续使用项目服务的,采购人有权不再签订服务期内剩余年度的服务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5.服务标准:供应商应当针对本项目服务组建服务团队,团队服务人员应具备保障本项目服务顺利实施的技术资质并对采购人使用平台系统应提供系统性的培训;供应商应建立良好的售后服务管理流程,定期对平台系统和网络进行维护,随时解决用户的相关服务要求,保障服务的顺利实施,并对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支持应及时响应和处理,遇有平台系统以及网络环境出现故障,应在24小时内响应排除,执行相应的事件处理程序。
五、磋商小组名单:顾诗枢、王春桃、陈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以成交价为基数,乘以采购代理费率:50万元以下1.5%,经计算后一次性计收,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费。本次项目代理服务收费金额为0.2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管理中心;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城港路56号;
联系人:陈工;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层;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健秋;
联系电话:0513-******、******。
十、附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