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委托,现就兰溪市“百千万”亩方高标准农田西部建设项目(一期)设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ZJZLZC******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标段 | 采购范围 | 暂估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 | 最高限价 (万元) | 备注 |
标段一 | ******街道 | 19000亩 | 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 77.84 | |
标段二 | 游埠镇 | 19000亩 | 77.84 | ||
标段三 | ******街道 | 10000亩 | 43.89 | ||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参加以上三个标段的投标,否则不予接受其参加;若已中标某一标段,则不进入剩余标段的评选。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 24 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 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 (****** )、中国政府采购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项资质
①乙级及以上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
②水利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上要求及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
②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2、规定的全部资质要求;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
④联合体组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变更。
⑤联合体投标的,由水利工程设计单位为牵头人,项目负责人须注册在牵头人单位。
六、采购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5年04月02日至2025年04月23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有限公司(兰溪市振兴路508号总部经济大楼A座8楼)。
3、售价:采购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有限公司(兰溪市振兴路508号总部经济大楼A座8楼)以现场或邮寄或电子邮件报名通过后获取采购文件的电子文本。(邮件报名发送至:******)
注: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采购文件费汇入账户信息:
******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7906 0122 0001 3437 1
******银行金华兰溪支行营业部
缴费时请备注(汇款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ZJZLZC******)以及单位名称,以免遗漏。
七、购买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质)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特定资质证明材料;
6、联合体协议书;
7、报名表。
报名表下载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浙江政府采购网(******/)网站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3日09:30时
2、投标文件以邮政快递(******有限公司(兰溪市振兴路508号总部经济大楼A座8楼),★不接受其他快递。
3、快递材料或直接送达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3日09时00分,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04月23日09:30******有限公司(兰溪市振兴路508号总部经济大楼A座8楼)开标。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无须出席开标现场会议。
2、由监督人核对送达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建立钉钉群(应保证进入钉钉群的为授权委托书上的授权代表),并开启群视频直播(视频发起人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徐女士,钉钉号******928)对开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直播,启封各投标人送达的投标文件,开启全程录像,录制保存备查。
★注:如投标单位在于2025年04月23日09时30分前,未收到代理机构发送的钉钉群号,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
3、由监督人核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将现场宣布该项检查结果的视频公布到钉钉群进行确认。
******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代理机构将每个环节现场宣布结果的视频公布到钉钉群进行确认。
注:以上环节均由采购人、监督人员见证下进行。
5、本项目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 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 6 个工作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过邮寄的方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6、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
7、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凡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受到敲诈、勒索或发现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恶意竞标等涉黑涉恶线索者,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办公室(市委政法委)0579-******
兰溪市纪委(监察)机关:0579-******
******公安局0579-110
举报邮箱:******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潘先生
质疑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徐女士
质疑人联系电话:0579-88988477
******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579-******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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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名表.doc (18.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