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局2025年 宁阳县小麦“一喷三防”项目物资采购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农村局2025年宁阳县小麦“一喷三防”项目物资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4日09: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00030 交易编号:NY-ZC-******-02 项目名称:******农村局2025年宁阳县小麦“一喷三防”项目物资采购 预算金额:220.8754万元 最高限价:220.8754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并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5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鲁财采〔2022〕12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服务能力;一、二、三标段: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需具备农药企业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登记证(登记证使用作物包含小麦)、农药产品标准证“三证”原件扫描件证明材料;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具备《农药经营许可证》,且同时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商家有效的农药企业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登记证(登记证使用作物包含小麦)、农药产品标准证“三证”的原件扫描件证明材料。四标段:所报产品需在农业农村部登记备案(提供网上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可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02日8时30分至2025年04月09日16时30分,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
3.方式:投标人需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各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采购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远程异地评标。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窗口综合服务电话:0538-******。 4.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5.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04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远程异地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若因投标人操作导致的投标文件在25分钟(含第二轮解密时间)之前无法成功解密,视为自愿放弃投标资格,后果自负。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财政局采购服务科,联系方式:****** 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芳 联系方式:****** 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 了解相关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农村局 地址:宁阳县金阳大街东段 联系人:鹿科长 联系方式:0538-53563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东岳大街24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芳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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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一册:招标文件一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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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一册:招标文件一册******7
A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二册:招标文件二册******8
D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一册:招标文件一册******3
D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二册:招标文件二册******4
C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一册:招标文件一册******9
C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二册:招标文件二册******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