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产30万平方米岩棉复合板生产线扩建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源路九华大楼312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30万平方米岩棉复合板生产线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九华大道17号(5号栋厂房)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拟在年产12.5万吨新型建筑材料、5万平方米门窗加工建设项目中淘汰5万平方米门窗生产线,仅保留年产12.5万吨新型建筑材料的生产规模,同时拟投资500万在现有5号厂房内预留区域建设一条年产30万平方米岩棉复合板生产线,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有:岩棉条1350t/a、抹面砂浆208t/a、乳胶液7m3/a、天然气26万m3/a、机油0.05t/a。主要生产工艺:投料、搅拌、涂抹、烘干、切割、打包。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切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水环境影响分析:严格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设排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声环境影响分析: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车间厂房的吸音隔声措施,确保厂界东、西、北侧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不得影响周边环境。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切割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贮存。危险废物处置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转移必须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不得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运至垃圾站,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建设单位作为公众参与调查主体,采用网站公示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