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33号)》及云南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非油气)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资源局委托,******有限公司组织有关专家对《玉龙县太安乡吾竹砂石料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评审,该方案已通过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告。
矿山名称:玉龙县太安乡吾竹比砂石料场
编制单位:******有限公司
报送单位:******资源局
拟设矿区面积:0.1284k㎡
设计生产规模:100万t/年
服务年限:14.1年
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评审时间:2025年3月
评审目的:采矿权出让和登记
评审结果:通过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