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407-440282-17-01-363956 | ||||||||
投资项目名称 | 南雄市珠玑古巷保护活化利用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南雄市珠玑古巷保护活化利用项目初步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南雄市珠玑古巷保护活化利用项目初步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南雄市珠玑镇 | ||||||||
资金来源 | 市财政资金100% | 资金来源构成 | 市财政资金,1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建设停车场基础设施12375㎡,新建充电桩30个,改造游客客服中心900㎡;2、******居环境整治面积约35000㎡;5、建筑修缮保护活化利用面积约12000㎡。 | ||||||||
招标内容 | 本工程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以项目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内容为准): (1)初步设计部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规划、报建、报批、施工所需的所有建安工程等初步设计文件。 (2)初步设计文件(包含初步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书,初步设计概算)。 (3)初步设计概算的编制;对应设计阶段造价文件编制和配合报审工作,含:初步设计概算(项目总投资概算编制和配合报审)。 (4)后续需配合报批报审等服务。 | ||||||||
工期(交货期) | 招标项目初步设计工期:30个日历天,设计工期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算,至提交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初步设计文件之日止(每一步设计工作,必须以招标人及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各阶段实施期限如下: (1)初步方案设计阶段: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方案设计。 (2)详细初步设计阶段: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 (3)初步设计修编:出具初步设计(含概算)修编初审意见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修编,并提交招标人审核。 | ||||||||
最高投标限价 | 本项目初步设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壹佰陆拾贰万陆仟肆佰元整(小写:¥******.00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及条件: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1.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1.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 1.3 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拟承担的工作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为准)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若同一工作内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该项工作内容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1.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2.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须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原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的独立法人。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不超过两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必须注明其中一家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 4.2.2投标人(联合体)应同时具备以下第①、②项资质: ①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a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b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c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事务所资质。 ②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a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b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资质。 2.3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人员资质、资格有效期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的。 3.相关人员要求 3.1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类或园林景观类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3.2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4.禁止投标条款 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2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是否采用电子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ggzy-portal/#/440200/index),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1月22日 18时0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2月13日9时30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2月13日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上传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录入相关信息及标书页码信息(页码起始从封面开始)并提交投标标书。提交标书为已加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参照《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本项目评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进行招标投标(投标人应根据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编辑投标相关内容、按招标文件电子投标要求上传已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投标文件完成上传后,投标人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并提交标书。 | ||||||
开标时间 | 2025年2月13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开标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地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南雄市雄东路******服务中心内。 | ||||||
发布公告媒介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建设局 | 联系地址 | 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143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黄工 | 联系电话 | 0751-******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五洲创客中心A1栋610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丘工 | 联系电话 | 0751-****** | ||||||
招标监督机构 | ******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招 标 人(盖章):******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