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维护游客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都昌县旅游行业乱象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征集范围
旅行社经营:不合理低价游、虚假宣传、签订虚假合同、未经游客同意转团拼团、擅自变更行程、超范围经营、擅自安排收费项目等行为;不按规定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或合同条款模糊、存在霸王条款等问题。
导游执业: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导游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购物、参加自费项目,辱骂、殴打游客,擅自变更行程、甩团等违规行为;导游在讲解中存在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尊严的言行,或讲解内容低俗、庸俗、媚俗等。
旅游购物:旅游购物场所与旅行社、导游勾结,诱导、强迫游客购物;旅游购物场所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以次充好、价格欺诈等行为;旅游购物场所不按规定提供售后服务,拒绝游客合理的退换货要求。
旅游景区:景区违规收费、擅自提高门票价格;景区内存在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欺客宰客等行为;景区安全设施不完善,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进行整改;景区环境卫生差,服务质量低下,未达到相应的等级标准。
其他乱象:“黑社”“黑导”“黑车”“黑店”等非法经营旅游业务的行为;旅游行业从业者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为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便利和保护;其他扰乱旅游市场秩序、损害游客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2征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3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0792-******?
受理时间:工作日
邮箱举报:******
信件举报:邮寄至******旅游局,邮编:332600,请在信封上注明“旅游行业乱象举报”字样。
4相关说明
举报人应如实提供相关线索,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为便于调查核实,请举报人尽量提供详细的线索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相关人员信息、具体行为描述、照片、视频等证据材料,并留下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
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线索属实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欢迎广大市民、游客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旅游市场监督,踊跃举报旅游行业乱象问题线索,共同营造健康、有序、文明的旅游市场环境。